各相关二级实验(训)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下学期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26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 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
2. 排查重点:
(1) 安全责任体系: 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 危险化学品与管制类化学品: 检查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台账是否清晰,存放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3) 气瓶与气体管路: 检查气瓶固定、状态标识、管路气密性、报警装置等是否完好有效。
(4) 生物安全: 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场所,需检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废弃物处置等落实情况。
(5) 辐射安全: 检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储存、防护及监测情况。
(6) 仪器设备与用电安全: 检查大型、高温、高压、高速、高功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警示标识、用电规范等。
(7) 消防与应急设施: 检查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标识、灭火器材、消防沙箱、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急救药箱等是否完好、有效、无遮挡。
(8) 实验环境与个人防护: 检查实验室卫生、通风、废弃物分类暂存情况,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9) 水、电、气、门窗安全: 在离室前务必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
3.工作安排:
(1) 各实验室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6年1月6日): 由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组织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进行彻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所在单位备案。
(2) 二级学院全面检查(2026年1月7日至8日): 各学院(系、中心)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提交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3) 学校抽查(2026年1月9日至12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及重点场所进行抽查。
4.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3(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9243房(陈老师),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zx@hntou.edu.cn
二、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工作
1. 原则要求: 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确因教学安排、竞赛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2. 申请流程:
(1) 由使用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填写《XX学院(二级学院)2026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明确使用时间、人员、项目内容、潜在风险及安全措施。
(2) 经实验室负责人、所在学院(系、中心)审核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3.安全管理要求:
(1) 获准使用的实验室,其安全责任由申请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共同承担。
(2) 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持通讯畅通。
(3) 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烹煮食物、使用违章电器。
(4) 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教师或经安全培训合格的学生在场指导或操作,严禁单人开展危险实验。
(5) 每日实验结束离开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断水、断电、断气,关好门窗。
(6) 如遇突发事件,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及学校党委保卫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报告。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工作抓实抓细。
2. 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 加强教育,遵章守纪: 对寒假期间仍需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提醒,确保其熟知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
4. 严格审批,强化监管: 对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要严格把关,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部署,认真落实,共同维护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特此通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