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实验室安全检查暨教育厅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各二级学院实验(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暑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做好迎接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牢树安全理念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学习并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做好暑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各级岗位职责。

二、规范查备案,做好假期规划

1.为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结合5月份部署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归类保存好相关材料以备检查组专家查阅

2.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后,注意关闭门窗、水、电、气等,如有需要,应张贴封条。若有不可关机的仪器设备,相关实验室应确保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设置必要的监控、报警装置,并制定定期巡查计划。

3.假期仍正常开放的实验室应及时上报所在部门,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假期期间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证实验活动安全可控。依据实际情况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暑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于7月5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印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名)送至9栋242张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941820@qq.com。

三、其他说明

1.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应保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备可行,联络渠道合理畅通。

2.自7月5日起,实验室管理中心药品库将暂停管制类药品领用。若有变化,将于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3.教育厅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将在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

相关下载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
附件2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暑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