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二级实验(训)中心

为做好2023年元旦、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各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元旦和寒假前务必分别开展一次全方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加强假期期间进出实验室人员审核和管理,无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实验室,无正当理由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与防范对策工作,做好个人防护。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生物病原体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严禁将上述危险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各类危险废弃物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妥善保管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

5.保持实验场所环境卫生,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好实验室通风通气,保障实验室洗手、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12月26日完成转运。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实验室不要出现废弃物堆积现象。

6.寒假期间,师生如需要开展实验活动,须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并填写《2023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版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统一提交实验室管理中心9442)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1048768559@qq.com.

7.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人员假期值班,提升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对无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经安全排查后由各学院粘贴封条

附件:2023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相关下载
附件一:2023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