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各二级实验(训)中心:

为加强各专业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室软硬件条件,促进学科专业发展,顺利完成2023年度实验室项目建设任务,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中心根据本学院专业学科教学培养计划,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资源优化、注重实效、共享开放”的原则,结合2022年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完善实验教学条件,认真做好2023年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工作。

二、建设项目与申报要求

(一)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

1. 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需建设的实验室项目;

2. 2022年已立项尚未建设的项目(详见附件一);

3. 海洋类专业或涉海专业教学实验室、新增本专科专业教学实验室;

4. 2022年立项申报尚没有达到要求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建设论证的实验室项目必须有使用场地和使用房间);

5. 因设备陈旧、台套数不足而影响正常教学的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6. 2022年已立项建设但由于资金原因需分期建设项目。

(二)立项申报要求

1. 各中心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依据自身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方向、目标和重点,充分论证,科学决策;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用房等现状,实验室建设项目需经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讨论、论证通过后方可申报;

2. 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由学科或专业负责人担任,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成员中需有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3. 实验教学设备购置应以满足实验教学基本要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购置设备类专项经费不包含管理费、调试费、装修费、改造费、辅料和设备运行维护费等;

4. 单套价格在10万元或累计数额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购置,须说明其购置理由:包含该仪器设备对本科教学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所购设备须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设备选型和报价依据(相关材料请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5. 对成套购置办公软件、低值存储设备,打印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烧瓶等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原则上不予支持;

6. 各中心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认真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对往年已申报过的实验室项目,但未获得立项,可以继续完善项目论证方案并提交申报材料;2022年已立项尚未建设的项目,如需调整亦可继续完善项目论证方案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7. 提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书材料不规范、论证不全面、提出建设的理由不充分的和使用场地不足够的,一律不给予立项建设;

8.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及实验室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于630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9442房),电子版发送邮箱:1048768559@qq.com,联系人:初老师,联系电话:15500956969,逾期不候。实验室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于10月中旬前完成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工作。

 

附件:

1.2022年实验室立项未建设项目;

2.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69

 

相关下载
附件一:2022年立项未建设总表.xlsx
附件二:实验室立项项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