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各二级实验(训)中心:

为全面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请各二级实验(训)中心于620日前,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从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二、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三、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及交接制度,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由专人负责。

四、离岗教师和离校学生做好实验室管理、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物品及资料交接工作,避免滋生安全隐患。

五、2018级毕业生离校前,需将开展毕业论文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废弃物等做好交接及处置工作后,下一级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开展毕业论文实验的学生需由各中心、指导老师开展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六、加强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管理,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维护,要求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距离不超过30米,水压喷出高度8-10厘米,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能正常使用。

七、加快完善各类信息牌的信息,明确各实验室的负责人和安全员,进一步夯实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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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