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实验室项目建设立项评审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学校财务处的要求,近期拟进行2021年实验室项目立项评审工作。鉴于今年立项申报项目较多,校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今年实验室项目立项评审采用校内专家线上评审方式。为了确保2021年实验室项目建设预算申报工作按时完成,确保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准确、合理,请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在原有项目申报的基础上提交一份项目申报汇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发送邮箱:1319637321@qq.com,逾期不候。

汇报要求:

1、重点突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是否有建设场地?

2、拟立项建设的实验室项目所属学科专业,该专业需建设的教学实验室是多少(列出实验室名称)?该专业现有的教学实验室是多少(列出实验室名称)?拟建设的实验室项目是否为教学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8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