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完成2021年实验室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各专业所需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室装备条件,促进学科专业发展,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资源优化、注重实效、共享开放”的原则,结合2020年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完善各专业实验教学条件,认真做好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工作。

二、建设项目与申报要求

(一)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

12020年已立项尚未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2、海洋类专业或涉海专业教学实验室、新增本科专业教学实验室;

32020年立项申报尚没有达到要求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所拟建设论证的实验室项目必须有使用场地和使用房间);

4、因设备陈旧、台套数不足而影响正常教学的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二)立项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依据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方向、目标和重点,充分论证,科学决策;既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用房等现状,实验室建设项目需经学院实验室建设工作小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及讨论通过方可申报;

2、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由学科或专业负责人担任,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成员中需有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3、实验教学设备购置应以满足实验教学基本要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购置设备类专项经费不包含管理费、调试费、装修费、改造费、辅料和设备运行维护费等;

4、单套价格在10万元或累计数额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购置,须说明其购置理由:该仪器设备对本科教学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所购设备须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设备选型和报价依据(相关材料请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5、对成套购置办公软件、低值存储设备,打印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烧瓶等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原则上不予支持;

6、各学院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对往年已申报过的实验室项目,但未获得立项,可以继续完善项目论证方案并提交申报材料;2020年已立项尚未建设的项目,如需调整亦可继续完善项目论证方案并提交申报材料。

7、凡是提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书,材料不规范,论证不全面,提出建设实验室的理由和使用场地不充分的,一律不给予立项建设;

8、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及实验室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于531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9442房),电子版发送邮箱:1319637321@qq.com,逾期不候,学校将于6月中旬完成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工作。

 

附件:

12020年实验室立项建设项目;

2、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47

相关下载
2020年实验室立项建设项目.xls
3_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