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中心关于化学品库房实验用品领用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关于化学品库房实验用品领用的通知

 

各二级实验(训)中心:

目前,我中心已完成对原516室化学品库房的移交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用品及耗材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二级实验(训)中心对实验用品的领用,现就实验用品的领用、要求通知如下:

1、实验用品由各二级学院开学初提出申请,由本中心集中采购,集中管理。

2、各领用部门、领用人应按实验使用量领用实验用品,原则上由谁领用谁负责。各领用老师、实验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用品管控办法加强管理,不得将领用的化学品随意存放与丢弃。如因各领用人、实验员管理不当或随意存放造成意外事故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领取办法:任课老师按实际用量写好实验用品申请,经院领导或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批后到实验中心化学品库房进行领取(出库登记)。

4、领取时间: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出发,原则上定于:每周一上午9:00--10:30,周三下午3:30--5:00,周五上午9:00--1030,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5、库房联系人:陈英老师,电话:15203052127;李宗标老师,电话:18789008009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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